职责范围:
一、负责全所固定资产的管理。做好设备、家具以及房屋明细账和台账,负责仪器设备和家具的入库、出库、报废及其残值处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生产设备周期检查和完好状态控制。
三、负责光电实验大楼供电、供水(含纯水)、供气、空调、净化等设施的管理,保证设施完好和坚持周期检查并予以控制。
四、负责所计量器具管理。做好计量检定和送检工作,组织自制监测设备的检定。
五、负责全所型号产品外购、外协件(设备除外)的采购工作,并负责航天电子元器件仓库管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要负责人:汪骏发
联系方式:021-65420850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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