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是所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能部门。
职责范围:
一、负责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二、负责人事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三、负责人员招聘、录用、调配、聘任等相关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所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五、负责全所职工考勤、请、销假和行政奖惩等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所职工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工作。
七、负责职工继续教育与培训计划的制定、审核和报批工作。
八、负责因公出国职工政审及因私出国人员审批与日常管理工作。
九、负责待岗、待退休人员及其他富余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负责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所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要负责人:李广山
联系方式:021-65420850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