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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是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职能部门。
职责范围: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负责制订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为所领导当好经济管理的参谋。
二、负责各类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办理资金收付手续。
三、负责各类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帐务处理工作。
四、负责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的编制和申报,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年检。
五、负责基建项目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六、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按时申报,及时纳税。
七、负责所控股企业和经济实体内部审计,接受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财务审计。
八、负责财务文书、会计帐册、凭证档案的整理、归档和自管档案的管理。
九、负责工会经费、质量成本的会计核算。
十、负责因公用汇的外汇现金管理。
十一、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要负责人:徐勇、黄景宣
联系方式:021-65420850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