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各研究室(部门):
根据《上海科技发展基金会褚君浩红外光电科技创新专项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启动“君浩探索者”和“君浩学者”专项资助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对象及名额
(一)“君浩探索者”:面向在红外光电领域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中做出前瞻性、引领性工作的在读研究生(含上海技物所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联合培养在读研究生),每年资助不超过10名,每人资助1万元(税前)。
(二)“君浩学者”:面向在红外光电领域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中做出前瞻性、引领性工作的中青年科研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上海技物所科研人员及与上海技物所联合开展科技攻关人员),每年资助不超过5名,每人资助6万元(税前)。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研究所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学风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二)在红外光电领域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具有前瞻性、引领性的学术价值或者应用前景。
(三)在读研究生课程成绩优良,学位论文进展符合培养计划要求;中青年科研人员须在本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已获得过本基金同一类别资助的;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受到处分/处罚且处分期未满的。
三、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10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候选人提名书》,向所在研究室(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二)部门推荐(11月6日前):各研究室(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排序,报送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逾期不予受理。
(三)专家评审:管委会组织红外光电领域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组织答辩。
(四)公示与审定:遴选结果在研究所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管委会审定,由基金会理事会备案。
(五)颁证拨付:由基金会颁发资助证书并拨付资助金,适时举行颁证仪式。
四、材料要求
(一)《“君浩探索者”“君浩学者”候选人提名书》(见附件,一式两份)。
(二)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不超过5项)。
(三)申报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工作要求
各研究室(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推荐在红外光电领域取得前瞻性、引领性创新成果的优秀人才。本次推荐评审的日常事务性工作由管委会委托上海技物所成果推进处负责。
联系人:仲志磊, 25051010;报送地点:综合楼320办公室。
附件:“君浩探索者”“君浩学者”候选人提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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