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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上海技物所优秀创新种子基金项目评选的通知
| 16-11-24 | 访问次数: | 【 【打印】【关闭】

各党支部(总支): 

    为激发广大职工、研究生立足岗位,积极投身创新学习的热情,努力形成鼓励创新、支持创新的良好氛围,根据所创新文化建设年度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2016年度优秀创新种子基金项目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全所职工、研究生在2015-2016年内完成的,得到所(部门)创新种子基金支持,且符合评选条件的科研技术、支撑服务及管理的项目。 

  二、评选条件  

  (一)创新点明显。  

  项目具有岗位创新的特点,在同类岗位中有别于常规和传统,体现一定的先进性和独到性。  

  (二)可操作性较强。  

  项目提出的工作思路、技术路径以及形成的结果(产品、装置、方法等)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具体应用,有一定实用和推广价值。  

  (三)实效性突出。  

  科技类和支撑类项目在技术革新、工艺改进、技术保障等方面对解决技术难题,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率有直接帮助。管理类项目通过工作流程优化,对提升管理能力、水平和效率起到促进作用。  

  三、奖项设置  

  (一)设立所优秀创新种子基金项目奖20项,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获奖情况记入职工和研究生个人档案。  

  (二)设立创新种子基金项目优秀组织奖若干,表彰在基金项目的组织、实施和项目成效明显的部门,同时作为年度部门工作目标考核依据。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和推荐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广大职工和研究生根据评选要求进行申报,做好申报项目的初评和甄选。申报所优秀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本部门创新种子基金项目结题数的30% 

  部门推荐项目均需填写《优秀创新种子项目推荐表》一式2份,(《推荐表》电子版可到所网站“通知公告”专栏下载),于1230日(星期五)前上报至综合办公室。  

  (二)评选和表彰 

  成立所优秀创新种子项目评选小组,对各部门推荐申报的项目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经所长办公会议审定,并发文表彰。对获奖项目及部门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联系人:任远      分机:1009 

    

  上海技物所创新文化建设委员会 

  综合办公室(代章)   

  20161122    

评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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