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工厂、中心)、各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所对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增强部门贯彻实施和完成所的各项工作的执行能力,提高管理工作绩效和水平,今年继续推进年度部门工作目标责任书及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制度的实施。
1、工作目标责任书仍为用户满意度、经济(管理)效益、创新学习、流程再造四个方面。请各部门结合实际,做到工作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
2、制定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应广泛征求所在党支部、课题组长、科研骨干等各方面同志的意见和建议。
3、部门工作目标由部门提出,并经分管所领导确认,或者由部门与所领导讨论沟通后提出。
4、部门工作目标责任书由所长签发下达,作为年度部门绩效和干部考核的依据,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
请各部门按照要求,于4月9日(周五)前将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纸质与电子版)交综合办公室。
附:部门2010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模板)
所综合办公室
201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