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空间主动光电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根据科技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科技部《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结合本实验室情况制定以下开放课题申请指南。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基本原则
开放课题重点支持对本学科发展具有重要学术意义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重要应用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提倡创新,公平竞争。欢迎国内外学者在本指南范围内,结合我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自由选题,踊跃申请。实验室将根据申请者的学术水平、已有工作基础、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立项。
资助对象:1、开放课题支持实验室固定人员以外科研人员申请,国内外相关研究人员、博士后均可在实验室公布的申请指南范围内提出课题申请,为保证课题执行顺利,建议与我实验室固定人员合作完成。 2、经申请并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到实验室进行短期研究、测设或进修人员
资助方式:经专家评审、实验室主任批准的课题,可获得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
资助项目:3个/年
资助额度:平均10 万元人民币/项目
课题周期:一般为1~2 年
2. 申请程序
(1)凡申请开放课题者须填写并提交《中国科学院空间主动光电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包括电子申请书(WORD或PDF格式)申请书一式四份,签字盖章,在申请受理截止时间前,发送和邮寄到空间主动光电技术实验室。
(2)高级研究人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职称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可直接申请,其他申请人员需二名高级研究人员推荐。申请书需经申请者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
(3)每个课题主要参加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其中至少有一名成员为空间主动光电技术实验室人员;
(4)《申请书》通过同行专家评议后,提交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根据择优资助原则,确定资助课题和经费额度。未批准的《申请书》一般不再退回,请申请者自留底稿。
3. 经费管理规定
(1)空间主动光电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来源于实验室运行费和部分自筹经费。开放课题由实验室统一向国内外发布,并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统一进行评审。开放课题的实施由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带头人两级管理。
(2)开放基金的开支包括开放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工作直接相关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等。
(3)课题经费由实验室依托单位划拨到课题承担单位,各类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课题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并由课题承担单位负责监督管理。
4. 受理时间
申请书一式四份,签字盖章,并于2020年11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玉田路500号, 中国科学院空间主动光电技术重点实验室,姚波收,邮编:200083
联系电话:021-25051079
E-mail: yaobo@mail.sitp.ac.cn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