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纪发[2009]7号、院计字[2009]70号文件,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精神,我所于6月1日成立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郭英担任,龚海梅、邹明同志任副组长,工作组组长由于有勤同志担任,徐勇同志担任副组长。同时设置了工作联系信箱和电子邮箱,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6月4日我所召开工作小组及工作组会议,讨论形成《关于上海技物所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时制定了《上海技物所部门“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表》,明确了“小金库”的定义,确定了部门自查自纠的重点事项和具体检察内容,以及全所专项工作的整体计划安排和要求。5日,领导小组召开部门负责人会议,向各部门部署专项工作的具体事宜,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工作,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和《实施意见》的基础上,不留死角、确保不走过场,扎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领导重视、明确重点,做好规划、抓好落实,为进一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过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我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确保资金监管和国家财政收入的高效使用。
作者:孙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