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中心、工厂、公司),各职能部门:
为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依据所《中层行政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经党委讨论通过,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全所中层行政干部重新聘任,具体名单如下:
一、研究室和支撑部门
工程一室 主任:张 涛 副主任:崔维鑫
二 室 主任:舒 嵘 副主任:刘银年
工程三室 主任:孙胜利
四 室 主任:董德平 副主任:吴亦农、陆 燕
五 室 主任:汤心溢 副主任:李范鸣
硅器件室 主任:陈永平 副主任:马 斌
工程七室 主任:丁雷(兼)副主任:陆段军、张 锷
八 室 主任:刘定权
工程九室 主任:冯 旗 副主任:傅雨田、危 峻
红外器件室主任:李向阳
组 件 室 主任:李言谨
材器中心 主任:丁瑞军 副主任:杨建荣、胡晓宁
物 理 室 主任:陆 卫 副主任:陈效双、孟祥建
公共技术室主任:郑列华
信息中心 副主任:高国龙(主持工作)、吴键国
工 厂 副厂长:颜光弟(主持工作)、张立娜、黄琪
二、职能管理部门
综合办公室 副主任:程 东(主持工作)、洪 勇
科研计划处 处 长:夏项团
型号项目管理处处长:王 彪
人 事 处 处 长:李广山
教育 中心 主 任:廖应良
质量管理处 处 长:童卫旗 副处长:陈 蕾
财 务 处 处 长:徐 勇 副处长:黄景瑄
资产条件处 处 长:汪骏发
以上中层干部任职时间与本届所长班子任期同步,职务服从年龄。根据工作需要,可作必要的增补与调整。
根据干部任职有关规定因年龄或工作变动等因素未重新聘任的中层干部,其职务自动免除(因工作需要,程东9月底才能到岗,在此期间于有勤仍负责综合办工作)。
二○○九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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